市级科技项目及经费
全市科技成果鉴定 民办科学和技术开发机构 全市专利管理
审核事项
申报国家、省、鞍山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励
科技成果保密和技术出口项目保密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科技出国考察、培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全市科技成果登记、核发证书
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预、决算
推荐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产业基地
推荐国家级和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项目
申报国家科技工作先进市、县(市)、和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全市科技统计
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励
科研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鉴定,确认为科技成果。
对 象:
各项目完成单位。
鉴定材料必须准备齐全。所需材料有: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其它应用证明等。
时 限:
5个工作日
依 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国务院令第265号)第5章第25条。
责任科室:
行业评审费200元/项;终审费300元/项(辽科发[1996]66号);代收。国家级500元/项代国家收费(国科发奖字[1996]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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