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政务公开 科技工作 科技园区 创业中心 政策法规 科技信息 信息发布
  审批事项              

市级科技项目及经费

全市科技成果鉴定
民办科学和技术开发机构
全市专利管理

 审核事项

申报国家、省、鞍山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励

科技成果保密和技术出口项目保密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科技出国考察、培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全市科技成果登记、核发证书

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预、决算

推荐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产业基地

推荐国家级和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项目

申报国家科技工作先进市、县(市)、和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全市科技统计

 

 

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预、决算

  内 容:

预、决算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

  对 象:

科技三项费项目承担单位

  条 件:

    1、符合《关于科学事业费管理的暂行规定》;

 2、符合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3、预算合理,决算真实、准确

程 序:

     由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科技局审核上报。
       时 限:

 按月、季、年度内完成

依 据:

 《国家科委、财政部印发〈关于科学事业费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87)国科发条字第0125号)第5条、第7条。

责任科室:

  办公室
  收费及批准文号:

  无

 

 

版权所有 海城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