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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科学技术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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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科学技术局是海城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科学技术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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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市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并检查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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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调查研究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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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组织制订全市科技发展计划;负责国家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和"火炬","星火"科技攻关,新产品试制,成果推广等重点开发计划及辽宁省、鞍山市科技发展计划的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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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指导高新技术发展,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项目等的申报工作,归口管理海城市科技创业中心和海城市科技园区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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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管理全市科学技术成果,负责科学技术成果的申报,登记,奖励,应用和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的保密、档案、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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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主管全市知识产权和技术市场,负责专利的申报、实施应用、纠纷调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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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安排和管理科技经费、负责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协同有关部门为科技事业发展引进外资,参与科技重大项目的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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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协调管理科技外事工作,负责开展与各地区及海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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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管理全区科技信息及其网络,收集整理科技动态和信息;组织研究科技软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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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负责全市科技型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制定科技型企业的管理办法,为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作好引导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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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承办海城市人民政府和省、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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